儿童疫苗接种国家规定
一、适用对象
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儿童,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。
二、接种疫苗种类
根据国家规定,儿童需要接种的疫苗包括:卡介苗、脊髓灰质炎疫苗、百白破疫苗、麻疹疫苗、乙型脑炎疫苗、流脑疫苗、乙肝疫苗等。
三、接种时间
儿童疫苗接种时间表如下:
1. 新生儿期:卡介苗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;乙肝疫苗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一针,1个月和6个月时分别接种第二针和第三针。
2. 2个月龄:脊髓灰质炎疫苗。
3. 3个月龄:脊髓灰质炎疫苗、百白破疫苗。
4. 4个月龄:脊髓灰质炎疫苗、百白破疫苗。
5. 5个月龄:百白破疫苗。
6. 8个月龄:麻疹疫苗。
7. 1岁半至2岁:百白破疫苗复种,脊髓灰质炎疫苗复种,麻疹疫苗复种。
8. 4岁:脊髓灰质炎疫苗复种。
9. 7岁:麻疹疫苗复种,白破疫苗。
四、接种地点
儿童可以在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乡镇卫生院进行疫苗接种。
五、接种费用
根据国家规定,儿童接种疫苗是免费的。家长只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数量的接种服务费,具体费用标准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。
六、接种注意事项
1. 儿童在接种前应进行健康检查,如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应暂缓接种。
2. 儿童在接种后应留观30分钟,无异常反应后方可离开。
3. 家长应妥善保管儿童预防接种证,以便在复种时查阅。